1.0目的
為了使BSCI社會責任系統在本公司內部被充分理解與有效執行達成共識,并建立與公司外部相關方對社會責任之承諾與績效有效溝通的管道,特定此程序。
2.0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部各階層人員及外部相關方均適用之。
3.0定義
相關方:與本公司的業績或成就有利益關系的個人或團體。如:顧客、公司所有者、員工、供方、銀行、工會、合作伙伴或社會。
4.0權責
4.1管理者代表:負責就有關BSCI系統標準要求與外部相關取得聯系,并確保本公司全體人員對SA政策均能理解。
4.2行政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內部對全體人員BSCI知識的培訓。
4.3文控中心:協助行政部在全廠范圍內對各部門人員進行BSCI系統標準要求宣傳和培訓。
5.0作業內容
5.1內部溝通
5.1.1 本公司內部溝通的方式有培訓、舉行會議、利用宣傳板報、互聯網或發通知等。
5.1.2 進行內部溝通的內容至少應包括:BSCI社會責任政策、最低工資標準、作業時間、福利政策、管理評審、監督活動、員工投訴處理結果等均應傳達員工。
5.1.3 各部門對SA社會責任系統的建議或有疑問的地方均可向相關部門人員進行咨詢。
5.2外部溝通
5.2.1 公司接受客戶的評審或收到投訴后,對客戶提出的改善項目,按其要求分析原因、調查逐步做出改善,并將結果以各種方式傳達給客戶。
5.2.2 本公司依據SA政策,對供應商、分包商評審的結果,提供給供應商、分包商,且對這些問題進行溝通。
5.2.3 本公司提供所有的SA文件及有關記錄(如工作時記錄、工資記錄等),和管理評審結果給認證公司進行溝通。
5.2.4 本公司接受社會團體(如:政府部門)對公司的各種檢查,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批評并做出相應的改善。
5.2.5 本公司就SA的相關問題同非政府關注社會責任問題的重要組織進行溝通 (如:少兒組織、婦女組織、工會、行業協會、慈善組織、基金會等等)。
6.0參考文件
(無)
7.0 SA記錄:
7.1外部溝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