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社會事件
紐約爆炸案
2009年5月25日凌晨,紐約上東城區古根漢美術館附近的一家星巴克咖啡館發生爆炸案,無人傷亡。[7]一名未成年嫌犯于該年七月落網,據報載,該名嫌犯動機為模仿電影斗陣俱樂部男主角布萊德彼特在片中攻擊大企業的行為。
上海星巴克事件
2000年,與美國星巴克(星源)合資的統一星巴克進入上海市場,發現上海已有兩家“上海星巴克”咖啡,其中文名稱及門店商標等均與原公司高度類似。由于星源公司在與統一星巴克一同進軍上海前已經以“Starbucks”注冊商標與圖樣,因此在2003年,以星源公司出馬,控告上海星巴克,纏訟數年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07年初,判決上海星巴克咖啡館有限公司侵犯美國星巴克名稱權成立。
臺灣星巴克之清潔劑咖啡事件
2008年10月22日早上,臺北車站星巴克捷運門市,據星巴克在事后聲稱,因晚班員工未完成清洗不銹鋼咖啡機的標準作業流程,導致早班員工使用到含有濃縮清潔劑的咖啡機去煮咖啡。[12]受害者聲稱星巴克事后用三張咖啡兌換券和蛋卷一盒打發被害人,將毒咖啡回收消滅證據后并未履行承諾提供受害者檢驗報告,直到事件曝光才改口愿賠新臺幣6000元,但受害者未接受,執意要星巴克提出食用該清潔劑對人體無害證據與毒咖啡檢驗報告。另有報道指出,星巴克承認錯誤并陪同就醫且有意愿賠償,但消費者求償新臺幣300萬元超過預期,雙方系因對賠償認知不同導致受害者求助網絡與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