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薪酬與福利
3.5.1 基本準則
在很多聯合國人權文獻中都提到了獲得適當報酬及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在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中
也可以發現以下準則:最低工資標準、按時足額支付薪酬、最低社會保障標準。另外,在 adidas 集團
開展業務國家的當地法律中也規定了這些準則。
《 世界人權宣言》 (1948 年)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而不受任何歧視。所有工人有權享受公正合適的報酬, 保證他本人和家庭得
到有尊嚴的生存條件, 必要時以其它形式的社會保障作為補充。
人人有權使他本人和他的家庭過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包括食物、衣物、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
務; 在遭到失業、疾病、病殘、寡居、衰老或喪失謀生能力時, 有權獲得保障。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1966 年 )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3.5.2 適當報酬
以下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旨在保護工人免受過低工資:
? 《設定最低工資公約》(1970 年);
? 《保護工資公約》(1949 年);
? 《(雇主破產)保護工人索賠權公約》(1992 年)
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要求各國在考慮本國及本地區的普遍經濟狀況下保障工人的生活水平。另外,
這些準則提倡以法定貨幣形式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工人,不得進行任何非法的或不合理的扣款。
公平工資或者“生活工資”的概念已被引入公司達標方案中。其實,這些概念可以追溯到一些已為
國際社會所接受的工資準則。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1966 年 )
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他的家庭獲得適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物
和住房 ,并有權利不斷改進生活條件。
adidas社會和環境事務部(SEA)已在不同國家就生活工資或公平工資問題進行大量研究,與相關利
益方進行廣泛協商。盡管達標業界對生活工資的定義和計算公式尚未達成共識,但我們相信薪酬不僅
要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還要給予工人合理的儲蓄和消費能力。而且,對致力于通過福利方案和其它服
務來提升員工生活質量的業務合作伙伴,我們給予認可。
3.5.3 基本福利
提供社會保障和其它福利的責任已越來越多地由政府轉移向雇主。在許多國家,員工分擔這些責
任。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來保障長期健康權益和經濟利益。目前,國際準則要求員工可以享受醫療保
健、疾病、失業、養老、工傷(在某些情況下包括與工作無關的傷害)、病殘、家庭和生育、死亡及
遺屬撫恤金等方面的社會保障。人人均有權享受這些福利而不受任何歧視。
過去50年來國際勞工組織已簽署以下公約保障提供基本福利:
·《社會保障(最低標準)公約》(1952年)
·《工傷福利公約》(1964年)
·《病殘老年和遺屬撫恤金公約》(1967年)
·《醫療保健和疾病救濟金公約》(1969年)
·《促進就業和失業保護公約》(1988年)
·《保護生育公約》(1962年)
·《(社會保障)同等待遇公約》(1962年)
·《維護社會保障權利公約》(1982 年)
3.5.4 特殊保護
在所有有關社會保障和福利的聯合國人權文獻和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中,特別強調對婦女和兒童的
保護和關愛。婦女和兒童通常是最弱勢社會成員,有薪產假和工資等福利對于家庭的生存和發展非常
重要。
《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 (1948 年)
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殊照顧和幫助。所有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都應享受同等社會保護。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 1966年)
在產前和產后的合理期間,應對母親給予特殊保護。在此期間,對有工作的母親應給予帶薪休假或有
充足社會保障福利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