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安全通用要求
2.工程管理
a.所有的配電板、分支器、電閘、接線盒都應完全密封。
b.因操作或暴露于戶外有產生水汽可能的地方要采取防水保護措施.
c.配電區域應置于特定設計的房間以防止偶然的損壞,并張貼必要的警示標
語,用圍欄圈起,或采取其他結構防護方法。
d.在所有的配電板間須保持有暢通的通道,并有3英尺的空余距離。
e.所有的管道必須在其全部長度上完全支撐好。禁止不相關的附屬配件。
3.行政管理
a.只有接受過培訓或經過授權的員工才能修理電氣設備。
b.電氣工作應由持有相關工作資格證的合約商完成。
c.正在安裝或修理設備的地方應設置路障和警告標識,以防未經授權的人進入。
d.配電房僅限于那些有需要的員工進入。
e.所有電氣控制裝置應正確標識。
f.禁止帶電工作,除非得到電氣安全管理員、主管和總經理的批準。
g.所有合格員工應遵循已制定的電氣安全程序和事故預防程序。
h.所有合格員工應遵循在方案中陳述的程序和《能源危險設備控制 (標定鎖定)程序》以及《工具安全使用條例》, 如果適用的話。
4.保護裝置
a.合格員工應穿著規定的電工安全鞋和安全靴。
b.所有用于電氣工作的工具應完全絕緣。
c.應使用合乎電氣設備電壓的電工手套。
d.在電氣工具房間里,應在所有配電儀表板前面安裝規定的電壓板。
e.每一個用于設備和電動機的斷路器都要清楚明了的標明其目的,每個設備、支流、分支電路及其斷路器要清楚明了的標明其目的。這些標記要有足夠的耐久力,能夠抵擋住環境變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