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策劃
6.1 風險和機遇的應對措施(5.4.2)
策劃質量管理體系時,組織應考慮 4.1 和 4.2 的要求,確定需應對的風險和機遇,以便:
a) 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實現期望的結果;
b) 確保組織能穩定地實現產品、服務符合要求和顧客滿意;
c) 預防或減少非預期的影響;
d) 實現持續改進。
組織應策劃:
a) 風險和機遇的應對措施;
b) 如何
1)在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中納入和應用這些措施(見 4.4)
2)評價這些措施的有效性
采取的任何風險和機遇的應對措施都應與其對產品、服務的符合性和顧客滿意的潛在影響相適應。
注:可選的風險應對措施包括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接受等。
6.2 質量目標及其實施的策劃(5.4.1)
組織應在相關職能、層次、過程上建立質量目標。
質量目標應:
a)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
b)與產品、服務的符合性和顧客滿意相關
c)可測量(可行時)
d)考慮適用的要求
e)得到監測
f)得到溝通
g)適當時進行更新
組織應將質量目標形成文件。
在策劃目標的實現時,組織應確定:
a) 做什么;
b) 所需的資源(見 7.1);
c) 責任人;
d) 完成的時間表;
e) 結果如何評價。
6.3 變更的策劃
組織應確定變更的需求和機會,以保持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績效。
組織應有計劃、系統地進行變更,識別風險和機遇,并評價變更的潛在后果。
注:變更控制的特定要求在第 8 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