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PUMA 行為守則
PUMA 承認其對所有相關方的責任,包括直接和間接員工,責任相關方和客戶。秉承我們的 S.A.F.E(社會責任與環境標準)的概念,我們制定了一項保障在我們供應鏈中可持續性執行企業社會責任事項的策略。
PUMA 最重要的原則都總結在我們的行為守則中,其中列明了我們對所有工廠及其供應商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我們的行為守則定期更新并發放給我們的供應商。每個工廠都被要求將當地語言的行為守則張貼在生產區域,以便所有員工都可以看到。另外,工廠應該保證所有的員工都知道行為守則。我們通過培訓課程,內部發放或張貼 PUMA 社會責任宣傳冊 (現已有阿拉伯語、馬來語、印尼語、中文、英文、葡萄牙語、西班牙語、羅馬尼亞語、泰文、土耳其語、烏爾都語及越南文版本。其他語種的版本將視我們更新的供應商地點而定)。
我們通過內部的社會責任小組的監督檢查(審核)來保障行為守則得到遵守。只有通過PUMA 社會責任審核的供應商才有資格生產 PUMA 的產品。PUMA 社會責任小組不僅對社會責任進行審核,還要求供應商建立內部管理體系以保證社會責任的實施。
1.2 使命宣言
PUMA 社會責任的使命是達到:
? 可持續性卓越,及
? 使每一家生產 PUMA 產品的工廠都成為一個令人向往的工作環境。我們的目的是符合手冊中陳述的各項詳細規定。我們的使命基于SAFE 的概念,而該概念的基本原則是公開透明、對話、評估、社會責任及可持續性。
2 政策
2.1 法定社會責任及利益沖突
所有供應商應確保其所有活動,合同或協議、財務等都符合當地、所在國家和國際法規的要求。若有沖突之處,請遵守更嚴格一方。利益沖突通常產生于當某一方作出受自身利益影響的決定時。所以公司的任何決策應該是客觀的,公平的。這些影響因素有:商業交易(與競爭方有關系,或對競爭方投資),社會關系(如會影響決策的親朋好友),或其他方面的個人考量 (如提供或收受賄賂;供應商提供的禮品等)。當員工為公司作決策時,應該以公司的利益為首位。因此,所有供應商必須確保PUMA 員工或自己的員工不受制于利益沖突。
2.2 內部社會責任提升
為了給行為守則的實施提供有力支持,工廠應該建立內部政策及管控機制來識別早期的不符合事項,并根據需要進行整改。內部社會責任審核或體系應該結合社會責任相關體系的管控和實施。該系統必須有內部社會責任小組的支持,由社會責任審核員領隊,與相關人力資源部門、職業健康安全部門、質量部門和其他部門職員共同配合。工廠應該制作及保留守法的或其他非法律要求的符合記錄。
2.3 反壟斷的限制
總體上來說,PUMA S.A.F.E 不會通過分享商業信息及其它相關信息而違反國家制定的壟斷法。工廠內部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通常要求在做生產計劃或其他經濟性決策時應考慮到工作條件,一些商業信息可能從社會責任數據中透露。供應商必須對商業機密負責,且把與外方分享了的具體信息通知相關客戶,包括 PUMA 社會及環境事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