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管理工廠設施和生產加工過程中危險物質的采購、處理、儲存和使用。
要求
只有授權人員才能處理這些物質。
必須對所有相關人員就化學品采購、處理、儲存和使用進行培訓。
必須對所有相關人員就危險化學品棄置和泄露(包括實踐演練模擬污染事件)進行培訓。
工廠必須記錄具有有效 MSDS和危險廢棄物的所有危險物質的庫存。
必須定期評估化學品庫存,以審核與化學品使用和替代品相關聯的風險。
化學品儲存區必須適當遮蓋和通風,以防化學品積聚和天氣相關的風險。
化學品儲存容器不得泄露。
液體危險物質必須儲存在合格的二次容器中。
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由適合相應化學品類型的材料制成的容器內。
所有不相容的物質必須分別存放,以免發生化學作用。
有效措施
制定和記錄降低設施內危險物質含量的年度目標。
制定和記錄實現危險物質使用目標的行動計劃。
盡量降低工廠設施和生產加工造成的空氣污染。
注意,如果某些工廠不存在空氣排放,將免除這些要求
要求
必須測量和記錄所有建筑物和加工過程中的空氣排放質量。
工廠必須有抽樣結果表明其空氣排放符合適用法律要求(如果適用)。
有效措施
工廠維護和記錄一份空氣排放及其來源的最新清單。
執行評估以確定空氣排放是否對空氣質量產生顯著負面作用。
過濾或清潔排放的空氣,再釋放到環境中。
制定和記錄降低空氣排放量的年度目標(如果適用)。
制定和記錄實現空氣排放量減少目標的行動計劃。
管理工廠設施和生產加工過程中的上游生產投入。
要求
工廠必須確定原材料來源的供給地點及其可持續發展影響。
工廠必須了解其供應商和分包商的環境性能。
有效措施
工廠應驗證所有投入的物料和成分均來自可持續發展來源,符合國際公約和協議以及適用法律和法規。
工廠應能夠跟蹤其投入物料和成分的來源。
工廠應與供應商和分包商合作,改善其環境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