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罷工管理
定義
1.罷工:工人集體停止工作或放緩工作,以對工廠條件的某些方面進行抗議,包括之前達成的協議
或員工和管理層之間擬議中的需要,或向管理層提出要求。罷工包括工會或工人代表組織的罷
工,或某生產線或部門的工人自發舉行的短時間停工,或工人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行的大規模示
威。視乎關于自由結社、工會組織和工人集體行動方面的當地法律規定,罷工可能合法或非法。
2.合法罷工:只有罷工符合關于罷工權利的國際法和當地法律,它才是合法的。在很多國家,工人
在集體談判協商期間或在管理層違反集體談判協議中的條款時罷工被認為是合法的。有些司法管
轄要求工人事先登記他們的罷工意圖,而在其它地方工人可以未經提前通知行使罷工權利。
3.非法罷工:如果某地存在關于罷工權利的國際法和當地法律,非法罷工指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
勞工行動。為了確定罷工是否合法,重要的是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及確定罷工原因。
罷工管理指南
·罷工可能在工廠發生,可能是有組織的或自發的。罷工還可能是在公共場所的大規模示威抗議。
·這會影響工人出勤、生產計劃甚至公共交通(即工人可否到達工廠)。有些情況下,發生罷工工
廠的工人在adidas集團辦公室和其它設施周圍示威。無論個案細節,立刻聯系adidas集團業務部
門和當地SEA人員,以便adidas集團適當協助工廠管理層。在任何情況下,工廠必須在罷工或停工
24小時內通知adidas集團。
·每個國家的當地法律框架差別很大。無論當地法律任何規定,作為勞資關系管理和工廠風險處理
方法的一部分,管理層必須制定罷工管理制度以保證以適當合法方式處理勞工行動。
如果工廠發生罷工:
·處理罷工時管理層必須遵守所有當地相關法律法規,保證罷工期間采取的所有行動符合這些
法規。
·管理層不應阻止工人參加合法罷工。
·合法罷工和示威應作為勞動爭議處理,而不應讓警察或軍隊介入。這些爭議應由管理層、工
會和勞動部門解決。只有在罷工失去控制并對人身財產安全構成危險情況下才可以動用警察
或其它公共安全部隊。
·與工人代表建立適當溝通,也就是說,如果工會領導罷工,與工會領袖盡快會晤;如果沒有
工會,找出領導勞工行動或罷工的工人并與他們會晤。
·考慮與其它員工在罷工和與工人領袖協商期間保持溝通的最佳方式。重要的是在與工人代表
和全體員工的一切溝通過程中,管理層指定一名授權發言人以保證管理層保持清晰一致的立
場。
·盡快確定罷工原因。如果工人訴求超出法律范圍,堅決鼓勵管理層真誠協商,發現解決方案
(這不意味管理層要答應工人的全部要求)。如果與工人領袖或全體員工的溝通進展不順
利,無法就解決方案達成共識,讓當地勞動部門或其它資源(例如國際勞工組織)介入,協
助解決爭議。
·管理層不得報復參加罷工的工人,例如解雇領導罷工的工人,不允許他們加班,不合理地讓
他們在不同部門轉崗,或威脅工人或其家屬。
期望從工廠得到的信息:
·工廠要向SEA人員提供事件概要和罷工細節。事件概要應說明罷工的背景和原因、工人的具體
要求及與工人溝通情況(包括經協商達成的協議)。工廠還必須提供與罷工或其原因相關的所
有文件,例如工人要求通知、管理層的回復、與工人代表會議的記錄或與勞動部門溝通詳情。
·如果收到民間組織或媒體的質詢,工廠必須通知SEA人員。請參考關于處理記者電話和拜訪工
廠請求的SEA備忘錄。
adidas集團SEA的作用:
·SEA人員在罷工期間不應拜訪工廠。
·SEA人員不介入管理層與工人之間的任何協商。
·作為總體原則,SEA人員不直接介入管理層與罷工工人的一切會晤。有些情況下,如果管理層
或工人任何一方出于其它真實目的請求SEA人員作為觀察員出席會晤,SEA人員可在勞動部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