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協議
1.6 審核范圍
1.6.1 衛生分類
《包裝標準》包含兩組要求,每組要求適用于不同的包裝及包裝材料的應用。 工廠應運用衛生分類判斷決策樹(第 1部分),確定哪組適用于其工廠。附錄 3 列出各衛生分類產品及包裝材料示例,然而這份名單并非詳盡名單。
1.6.2 界定審核范圍
廠和認證機構應預先商定審核范圍——生產的產品和制造程序——以確保依正確的產品、程序知識及資格分配審核員,如附錄 1 所示。
審核應涵蓋標準內所有適用的要求,以及工廠申請認證范圍內的所有產品生產程序。
審核報告和任何頒發的證書中應詳列審核范圍及任何許可的排除項目。審核范圍用語將于現場審核期間由審核員驗證。審核范圍用語、產品描述及包裝材料的應用(如適用)應有利于獲得明確標識提供的產品是否被列入范圍內的報告或證書。這應包含對本標準范圍內工廠加工處理活動的描述,使報告或證書的使用者有更清晰的了解(如新鮮產品的柔版印刷和成型充填封口機(FFS)的分切薄膜)。
1.6.3 審核范圍排除的項目
工廠管理層需切實承諾,致力于采用本標準所列之最佳操作原則,在企業中發展產品安全和質量管理文化,方能達成認證條件。因此應僅在例外情況下允許將產品排除在認證范圍外。BRC 徽標僅能用于無排除項目的工廠。
僅容許在以下情況下排除工廠生產產品:
? 可以明確劃分排除的產品和范圍內的產品
及
? 產品在工廠內隔離區制作
要求排除應于審核前取得認證機構同意。審核報告和證書應清楚載明排除項目,審核報告應記錄理由。
產品認證必須納入從原材料進貨至成品發貨的完整過程審核。工廠執行的任何一部分流程或本標準的任何一部分皆不得排除。若接受排除請求,審核員應評估排除區域或產品的危害(如異物風險),排除區若可能對審核范圍產品造成風險,可能被列為不符合項。
若未充分滿足條件,審核員保留拒絕排除請求的權利。
1.6.4 額外生產地點和總部評估
審核范圍通常針對具體工廠。然而,但在某些例外情況下,生產活動于一個以上的地點進行,單次報告和證書可包含一個以上工廠。其中包括:
? 審核總部,以審查總部控制的規程。
? 當一個生產程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廠執行時,審核一個以上的地點
附錄 4 提供審核協議對該等情況的接受及管理要求。
1.6.5 儲存設施–廠外儲存
儲存設施若與生產設施位于同一地點,則應納入該廠審核。然而,工廠擁有額外的廠外設施是常見的事。若公司擁有或管理鄰近生產地點的額外儲存設施(即 50 公里半徑范圍內),此等設施應明確列入審核報告,并且納入審核范圍,或以 GFSI 認可的儲存和配送標準審核。
1.6.6 附加自愿模塊
除了核心標準之外,BRC 將制定一系列的額外自愿模塊,這些可能只適用于特定類型的作業,或針對某個特定的市場隱憂。若進行自愿模塊審核,結果將列入報告及證書的審核范圍。若自愿模塊適用于某個工廠但沒有被選,這將列為排
除項目,確保報告或證書的讀者有所了解?!栋b標準》的自愿模塊清單可前往 BRC 全球標準網站查閱(www.brcglobalstandards.com)。
1.7 選擇審核員
工廠有責任確保為認證機構提供充分、準確的信息,詳細說明所生產的產品和使用的工藝技術,使認證機構挑選具備必要技能的合適審核團隊進行審核。審核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及程序的審核技能,如附錄 2 所示。
安排審核員訪問工廠時,認證機構、審核員及工廠必須明白避免利益沖突的必要性。工廠可能拒絕認證機構提供的特定審核員的服務。同一位審核員不得在同一工廠連續審核超過五次。
如果審核員以非工廠母語的語言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必須提供熟悉技術術語的合適翻譯員。
2 預先通知審核協議
2.1 審核規劃
2.1.1 公司的準備
對于初次審核,工廠應適當考慮滿足標準要求所需的工作量,約定對雙方均便利的日期。工廠需要為審核作好準備,備好適當的文檔供審核員評估,確保適當的員工在現場審核期間隨時待命。
工廠應確保審核時的生產計劃涵蓋認證預定范圍內的產品??赡艿那闆r下應當生產最廣范圍的產品,供審核員評估。
如果產品范圍廣或多樣,審核員可酌情決定繼續審核,直至足夠確信已對認證預定范圍進行評估。如果一項重大生產程序僅在年中審核之外的另一時期進行,可要求單獨審核以評估該生產方法。是否需要額外審核取決于額外程序及產品的性質,以及與審核范圍內的程序及產品的差異。
2.1.2 審核準備需要提供予認證機構的信息
工廠應于審核當日之前向認證機構提供背景信息,確保審核員完全準備就緒,為有效完成審核創造最佳機會。認證機構將索取信息,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工廠危害和風險分析及任何關鍵控制點(CCP)概要
? 工藝流程圖
? 工廠簡單平面圖
? 管理組織結構圖
? 審核范圍內的產品或產品組清單
? 通常輪班編排
? 生產計劃,以使審核涵蓋相關程序
? 近期重大質量問題、召回、撤回或客戶投訴及其他相關績效數據
? 要求從審核范圍排除的任何項目。
如工廠與一家新認證機構訂立合同,其應向該認證機構提供上一年度的審核報告及證書。
2.1.3 審核時間
進行審核前,認證機構應說明審核的大約持續時間?,F場審核時間通常為1至3天(每天8個小時)。為保證統一一致,已開發一款計算器用于評估對任一特定工廠進行審核預計所需的時間,計算結果應作為計算審核時間總長的基礎。完整詳情可訪問 BRC 全球標準網站(www.brcglobalstandards.com)查閱。審核時間計算依據包括:
? 員工人數 – 每次主要輪班的約當全職員工,包括季節性工人
? 制造設施規模 – 包括現場儲存設施
? 范圍內危害和風險分析(HARA)研究的數量 – 對該計算器而言,一項 HARA 研究對應一組危害及生產技術類似的產品。
其他因素也可能影響計算,但此類因素的重要程度被認為較低,因而對審核時間的影響與計算所得的審核總時間偏差不超過 30%。這些因素包括:
? 制造程序的復雜度
? 生產線數量
? 工廠的使用年限及其對材料流通的影響
? 程序的勞動密集程度
? 審核并非以審核員或公司的第一語言進行
? 前次審核中記錄的不符合項的數量
? 審核過程中出現的需要深入調查的困難
? 工廠準備的質量(如文檔、危害分析、質量管理體系)。
如果審核程序包括額外的儲存設施、地點或總部評估,應當在審核計算器表明的時間之外分配額外時間。
如果依據本標準進行審核包括自愿 BRC 模塊,或意欲與其他審核標準合并,總審核時間將需要適當延長。應在審核報告中載明合并審核的詳情。
審核時間的計算應確定在工廠進行審核預計花費的時間長度。審查所提供的任何文件證據及完成最終審核報告將需要額外時間。
審核報告中必須明確說明與所計算的審核期限的偏差,并提供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