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空氣中化學品的暴露限值:
過長時間或過量接觸許多有害化學品會出現對健康不利的癥狀、職業病、疾病甚至死亡。短時間明顯地接觸其它有害化學品也會產生類似的不良影響。政府及專業機構已經制定了一系列化學品的空氣暴露限值。此限值旨在定義實質上所有員工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暴露而沒有對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值。
每年美國政府工業衛協商會(簡稱ACGIH)上公布的暴露限值(TLVs)已被工廠選作一套適用的暴露限值在使用。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暴露限值還未確定),對特定化學物可以使用替代的暴露限值。
然而,工廠管理層應了解有關化學品暴露的相關國家法規。符合TLVs是期望員工遠離職業病和疾病,但不能確保是否能符合國家規定的每個化學品的暴露限值。
暴露限值(TLVs )是基于每天8小時工作,每周40小時工作的情況下確定的。然而,工廠工人經常每天工作接近10-12小時,每周工作60小時,這樣,TLVs可能不適用于這些較長暴露時間的情況。對于較長工作時間的情況,TLVs應根據員工在化學品暴露時間的增加而按比例減少。
以下指導清單時2006年列出在鞋廠及服裝廠中普遍使用的幾種化學品的TLVs值。工作場所的這些化學氣體及顆粒的濃度應維持在下列暴露限值以下。暴露限值的濃度單位可以用“ppm”(在空氣中每百萬的含量)及“mg/m3”(空氣中每平方米毫克)來表示。


備注:工廠應注意到TLVs應定期評審,并可能基于特定化學品對健康的不利影響的新科學依據而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