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統一指導文件 童 工
??I. SA8000標準:1. 童工??
??I.A. SA8000:1. 童工的規定
1.1 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
1.2 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記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的財政支持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為止。
1.3 公司可以聘用青少年工人,但如果受強制教育法規的限制,他們只可以在上課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在任何情況下,未成年工每天的上課、工作和交通所有時間不可以超過10小時,且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同時未成年工不可以安排在晚上上班
1.4 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得將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險、不安全、不健康的環境中。
??I.B. 定義,SA8000: 1. 童工
兒童定義:任何十五歲以下的人。若當地法律所規定最低工作年齡或義務教育年齡高于十五歲,則以較高年齡為準。
青少年工人定義: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童工定義:由低于上述兒童定義規定年齡的兒童所從事的任何勞動,除非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建議條款第146 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