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標題:持續穩定性考察的貯存條件如何規定
[內容] 持續穩定性考察規定:貯存條件(應當采用與藥品標示貯存條件相對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的長期穩定性試驗標準條件);是按藥品貯存項下的條件(如室溫10-30℃)還是穩定性試驗指導原則項下規定的25±2℃?檢驗頻次是每3月一次還是公司自定(如每6月一次)?
[回復] 持續穩定性考察的貯存條件應符合《中國藥典》附錄ⅩⅨC的規定,根據品種的實際情況選擇25℃±2℃或30℃±2℃的溫度條件,檢驗頻次可參考《中國藥典》附錄ⅩⅨC的規定,并應能滿足趨勢分析的需要。
68、標題:GMP認證前的工藝驗證
[內容] 非最終滅菌凍干粉針劑(新建車間),現有3個品種,9個規格,是否要等9個規格全部工藝驗證完成才能提交GMP認證申請資料??可否選擇一個品種一個品規做工藝驗證后就可以提交資料,其余的上市銷售之前在新車間完成所有的工藝驗證即可,這種理解正確嗎?
[回復] 上市前所有品種規格均應完成工藝驗證。
69、標題:GMP證書認證范圍的填寫
[內容] 我公司今年準備報GMP認證,其中在填寫認證范圍有點疑問,我公司凍干粉針劑(抗腫瘤類)品種有異環磷酰胺,而無菌類小容量注射劑(抗腫瘤類)品種有紫杉醇注射液(非最終滅菌),這兩個品種前工藝幾乎一樣,只是異環磷酰胺終端有凍干,這兩個品種生產能不能共線?第二:如果能共線,在申報時可不可以只報異環磷酰胺,而在認證范圍上加小容量注射劑(抗腫瘤類)
[回復] 產品能否共線生產,企業應當綜合考慮藥品的特性、工藝和預定用途等因素,確定廠房、生產設施和設備多產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應評估報告。生產某些激素類、細胞毒性類、高活性化學藥品應當使用專用設施(如獨立的空氣凈化系統)和設備。申報時必須有所有生產產品的相關信息,不能僅報一個品種。
70、標題:關于降低投料工序潔凈級別
[內容] 我公司生產大容量注射劑產品(最終滅菌),濃配位于D級,稀配位于C級。目前工藝在濃配和稀配過程中均有投原料、活性炭。
在新建生產線設計中,考慮到稀配C級投料(包括活性炭)對灌裝等高風險操作間環境會造成影響,同時存在由低級別向高級別區域傳遞物料的工作,有一定質量風險。
所以考慮是否可以在濃配間設置一單獨配液罐,用于將原稀配過程投入物料在該配液罐中溶解后,通過管道轉運到稀配罐中。請問該方案是否符合GMP和注冊要求,是否屬于變更生產工藝?
[回復] 該問題比較特殊,應根據現場的廠房設施和設備的情況、批準工藝情況,以及準備變更的操作規程具體要求來綜合考慮。
建議你們首先要明確濃配、稀配的風險控制點,并結合2010版規范要求做適當的變更調整。如“在濃配間設置一單獨配液罐,用于將原稀配過程投入的活性炭在該配液罐中溶解后,通過管道轉運到稀配罐中”,應該是個不錯的想法;但稀配工序需加入的原料藥在濃配間完成投料是不適宜的。
另外,你公司是否可考慮向有關部門提交變更生產工藝補充申請,取消在稀配工序加入活性炭環節。
71、標題:穩定性考核設備
[內容] 目前我公司已被當地一家大藥企收購,由于新版GMP要求要對產品進行穩定性考核,現公司只生產一種原料藥,請問是否可以在總公司的穩定性考核箱進行考察,而具體的檢測仍在本公司進行?如果可以,是否要在當地藥監備案?
[回復] 對于穩定性考察貯存設備(例如恒溫恒濕箱)不在本公司質量控制實驗室,而檢測在本公司的質量控制實驗室的情形,企業應對這種異地開展工作帶來的相關風險進行評估并采取相應措施(包括貯存設備的監控、樣品的提取和運輸等環節),證明這樣做不會增加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差錯以及影響樣品穩定性等風險。同時,應符合當地藥監部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