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最終產品的生產
7.5.1. 質量控制和生產
經營者應在受控條件下策劃、實施生產和提供服務。生產區域應嚴格控制以防止非授權人員的進入。適用時,受控條件可以包括,
a) 最終產品的特性描述的信息
* 每種產品應有一份書面的規格,有變化時可以進行修改。
* 每種產品應有一個唯一的名稱或編號。
* 有詳細的包裝和標識描述。產品的標識應符合相關的歐盟飼料法規。
* 每個包裝都應有一個唯一的識別號(可以是編號的組合)以便這批貨物在后續操作中可以被識別。
* 所有最終產品都應根據書面程序,在發貨前進行檢驗,確保產品符合規格要求。每批貨物都應按照適當取樣比例進行取樣并保留相應樣品,保留時間至
少為產品的保質期。樣品應加封并做好標識,采用適當的貯存方式以避免不正常的變化,在授權人保管下的一段適當期間后使用。更多關于可能的取樣程序的詳細信息,請參考“取樣導則”(附件 6)
* 如果產品被拒收或是由于與產品質量和安全有關的任何原因不能使用,必須
記錄產品的處置方式、目的地或是退回給供方的信息。
b) 作業指導書的有效性
* 生產的不同階段應根據在生產過程中明確定義的、應控制和監控關鍵控制點的相應的書面程序實施。
* 這些應包括處理殘留污染的風險。
c) 包裝規則
* 產品包裝時應避免包裝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以確保包裝后的產品按照相關飼料法規的規定被清楚的識別和標識。
* 包裝應符合產品的類型,確保產品應有的保質期。包裝必須進行HACCP分析。
* 托盤應是適用的、干凈清潔的。所有重復使用的托盤應進行檢驗,必要時在重新使用前進行清潔。
d) 儲存規則:
* 最終產品應被清楚的標識并且儲存在干凈干燥的條件下。僅授權人員才可以接近。
* 進貨原料、活性物質、載體、符合規格的產品-和不符合規格的產品-都應儲存在預先設計的、適宜的、可維護的地方,以確保在合適的儲存條件下,被污
染或有害生物可能滋生的風險可以得到控制。包裝的材料應儲存在適宜的包裝條件下。
* 原料的儲存方式應容易識別,避免交叉污染和防止變質。應有輪換儲存體系。
* 儲存環境應該盡量降低原料溢漏和包裝損壞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