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懲戒措施 ,終止和裁員
10.1 懲戒措施
工廠懲戒措施應該以改善員工表現或行為為出發點,而不應以處分為目的。因此,工廠應該具備清晰、有效、合理的懲罰制度,并一致適用于任何層級的員工。懲戒措施應該幫助員工逐步改善他們的行為,使他們成為公司的生力軍。
工廠不得參與或支持體罰,不合理的工資扣除或任何形式的侮辱(如身體上的、精神上的、性或言語上的)作為違反廠規的處罰。
? 懲戒規定應該按問題的嚴重性制定相應的懲罰,并根據犯同樣錯誤的次數來分等級。
? 合理起草懲戒規定及其相應的懲罰措施,和員工進行溝通并在廠區內張貼公布。
? 雇主應該就懲戒規定,過失等級和相應的懲處對工廠經理,主管和員工進行培訓。
? 工廠應該使用一致的書面懲戒方法公平地對待每一位員工。
? 雇主應當采用下列漸進的懲罰措施。
? 凡是法律對懲戒措施有規定的國家,調查和警告/懲罰程序必須滿足這些法定最低要求。
推薦在處理懲罰事務時使用下列漸進的懲罰措施:
1. 口頭警告
2. 第一次書面警告
3. 第二次書面警告
4. 解雇
根據過失的本質和嚴重性,可以跳過第一步到第三步,根據懲戒程序直接作解雇處理。
工廠在作出最后懲罰決定前,應該給予每一位員工陳詞或挑戰紀律處分的機會。如果工廠有員工委員會,委員會會員應該參與紀律聽證會,工廠應該保留懲戒調查及采取相關行動的書面記錄。
10.2 終止
當雇主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
? 根據法律支付員工賠償金。
? 提前通知工會或工人委員會終止計劃。
? 研究工會或工人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并書面通知工會或員工代表處理結果。
10.3 裁員
如果工廠需要裁員,應該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工會或所有員工,解釋現實情況,并將裁員計劃上報國家勞動部門。
在裁員時,雇主應該優先留用以下人員:
1. 服務時間長的員工,“后進-先出”。
2.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3. 具備工廠所需要的的資質、經驗技能和培訓的員工。
4. 已經和工廠訂立較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5. 與工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或者 :
考慮到保留必要技能和資歷人員的需要,工廠應該采取自愿性裁員。如果工廠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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