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共線生產
[內容] 公司現在正在做車間改造,但凍干粉針與小水針仍要共線生產,配料間相互獨立,過濾系統也相互獨立,灌裝系統采用兩套各自獨立使用,請問這樣可不可行。
[回復] 是否能共線生產,應經風險評估確定。但目前來看只有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才有可能與凍干粉針劑共線。
2、標題:潔凈度
[內容] 新版GMP中藥制劑第四章第十一條中藥提取、濃縮、收膏工序宜采用密閉系統進行操作,并在線進行清潔,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采用密閉系統生產的,其操作環境可在非潔凈區;采用敞口方式生產的,其操作環境應當與其制劑配制操作區的潔凈度級別相適應。
是不是中藥提取過程的物料收集、轉移、中間產品投料等都不能暴露在一般生產區?
[回復] 按照藥品GMP的原則生產過程應當盡可能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對于中藥制劑來講,條款本身要求中藥提取、濃縮、收膏工序宜采用密閉系統進行操作,企業應根據實際的生產工藝情況并結合質量風險管理的原則進行設計。
3、標題:關于新藥生產現場核查
[內容]我公司生產線正按照新版GMP改造,可否在取得GMP證書前在此生產線進行生產現場核查?
[回復] 可以。
4、標題:非細胞毒類抗腫瘤藥是否需要單獨的GMP認證
[內容]我公司產品阿那曲唑片屬于抗腫瘤藥大類,但不屬于細胞毒性類藥物。
98版GMP規定:第二十一條避孕藥品的生產廠房應與其它藥品生產廠房分開,并裝有獨立的專用的空氣凈化系統。生產激素類、抗腫瘤類化學藥品應避免與其他藥品使用同一設備和空氣凈化系統;不可避免時,應采用有效的防護措施和必要的驗證。
2010版GMP規定:第四十九條4.生產某些激素類、細胞毒性類、高活性化學藥品應使用專用設施(如獨立的空氣凈化系統)和設備;特殊情況下,如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并經過必要的驗證,上述藥品制劑則可通過階段性生產方式共用同一生產設施和設備;
因之前在個別省市招標時被要求提供該產品的抗腫瘤藥專線GMP認證證書,所以有以下疑問:
1、執行1998版GMP期間,該產品能否與其他非抗腫瘤藥品共線生產,是否需要進行單獨的抗腫瘤藥GMP認證。
2、執行2010版GMP期間,該產品能否與其他非抗腫瘤藥品共線生產,是否需要進行單獨的抗腫瘤藥GMP認證。
[回復] 只要屬于抗腫瘤藥大類,《藥品GMP證書》認證范圍中就需注明抗腫瘤類。
5、標題:生產共線
[內容] 請問公司在做GMP改造工程,小水針與凍干粉針要共線生產(都2ml西林瓶),配料間分開,過濾系統分開,灌裝系統分開,這樣可不可行?
請求您的答復。
[回復] 是否能共線生產,應經風險評估確定。但目前來看只有非最終滅菌小容量注射劑才有可能與凍干粉針劑共線。
6、標題:關于C+A問題
[內容] 我們是最終滅菌的小容量注射劑,正準備新版GMP認證,請問,灌裝必須是C+A嗎,C級行否?如果采用C+A,在A級層流下灌封機的裝配及操作必須按無菌操作要求嗎?不按無菌操作就是嚴重缺陷嗎?請老師給與明確答復,而不是籠統的說按GMP規定執行。就像你們要求我們企業什么都要明確一樣。
[回復] 規范已明確要求在C級背景下的局部A級進行灌裝。
7、標題:再次咨詢C+A問題
[內容] [內容]我們是最終滅菌的小容量注射劑,正準備新版GMP認證,請問,灌裝必須是C+A嗎,C級行否?如果采用C+A,在A級層流下灌封機的裝配及操作必須按無菌操作要求嗎?不按無菌操作就是嚴重缺陷嗎?請老師給與明確答復,而不是籠統的說按GMP規定執行。就像你們要求我們企業什么都要明確一樣。
[回復]規范已明確要求在C級背景下的局部A級進行灌裝。
8、標題:芽孢制品生產是否需要獨立生產設施
[內容] 我公司生產的是微生態活菌制劑,其中產品中有非致病性的芽孢桿菌。我們發現,在新版GMP中未有相關的條款要求非致病性芽孢產品應采用獨立的生產設施。我們的疑問是:
1、芽孢制品生產車間或生產設施是否一定要獨立?
2、是否可以在一定的周期內生產芽孢菌粉,其余時間生產另外的幾種菌粉?
[回復] 按新版GMP要求:致病性芽孢菌操作直至滅活過程完成前應當使用專用設施。炭疽桿菌、肉毒梭狀芽孢桿菌和破傷風梭狀芽孢桿菌制品須在相應專用設施內生產。其它種類芽孢菌產品,在某一設施或一套設施中分期輪換生產芽孢菌制品時,在任何時間只能生產一種產品。
9、標題:關于體外診斷試劑的生產日期
[內容] 體外診斷試劑的生產日期應以哪個日期為準???投料日期、分裝日期、組裝日期?
[回復] 一般以最先配制決定效期的組份的生產日期,為試劑盒的生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