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童工
嚴禁在生產場所內雇傭兒童。應當履行國家法規對于年輕員工的保護。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38號條例中規定最低就業年齡為15歲,盡管對于一些新興經濟體允許最低就業年齡為14歲(第7條中闡述了此種例外情況)。其他情況下,必須遵守各自生產所在國家的國家法律??傊?,更嚴格的法規將(優先)被適用。這意味著當法律要求更高年齡的最低就業年齡時,這也將是審核的標準。員工的真實年齡應基于實際的出生日期,而不是當地計算年齡的方法,例如中國的陰歷。
青年員工,在大多數國家指的是15至18歲之間的員工,應享受特殊的保護。必須遵守國際法律對于此類群體的規定。例如,規定出青年員工可以進行工作的區域,每天可以工作多少小時,以及不能讓他們在可能危害到他們的身體或身心發展的工作區域進行工作。
在審核過程中會對以下的幾點進行特別的檢查:
--- 所有的員工必須至少應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就業年齡。應提供以下形式 的年齡證明:身份證、出生證明文件或醫療文件。管理層應認真仔細的檢查身份證件。不幸的是,在許多國家偽造假身份證獲取進入工作工作是非常常見的現象。
--- 青年工人是達到最低法定就業年齡的年輕工人,但還不是法定成年人。對于青年員工的保護包括:工時、醫療、工作安全和在危險場所工作方面的工作條例。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必須確保青少年的發展不會受到損害。
--- 當雇傭還在義務教育上學期間的青年員工,要給予他們特殊的保護工作條例。例如,他們不能在上學期間進行工作;他們每天不能離開家超過10個小時以上,包括放學后/下班后的路程時間、在校時間和工作時間。
--- 還應為學員和實習生設有特殊規定,例如涉及到培訓課程、理論課程、工作時間和報酬方面。
如果在生產設施中發現非法童工,該生產商應對這些兒童承擔特別的責任。對此也適用于即使雇主對他/他雇傭的員工是兒童是不知情的情況。
除了要符合適用的國際和當地的法律法規,還應該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發生童工現象:
1. 立即讓兒童停止工作。
2. 免費為出現童工的家庭中達到最低就業年齡的成員提供工作?;蜃鳛檫x擇,該家庭的兒童應接受收入損失的補償,直到兒童達到就業年齡為止。
3. 生產商應負責發起和資助讓兒童重新融入兒童環境的適當措施。如果需要的話,還應向兒童幫助組織或其他專家進行咨詢。
4. 生產商必須保證兒童繼續上學知道他/她的義務教育結束為止、如果義務教育在最低就業年齡之前結束,那么該兒童在達到法定工作年齡之前應繼續被給予支持。
5. 在完成他/她的義務教育并達到最低就業年齡以后,該兒童方可被雇傭;開始可能是以學員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