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GHG)
大氣層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能夠吸收和散發由地球表面、大氣層和云層
所產生的、波長在紅外光譜內的輻射的氣態成份。
注:GHG 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
2.2GHG 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向大氣中排放 GHG 的物理單元或過程。
2.3GHG 匯greenhouse gas sink
從大氣中清除 GHG 的物理單元或過程。
2.4GHG 庫greenhouse gas reservoir
生物圈、巖石圈或水圈中的物理單元或組成部分,它們有能力儲存或收集 GHG 匯(
2.3)
從大氣中清除的 GHG,或者直接從 GHG 源(2.2)捕獲 GHG。
注 1:GHG 庫在特定時間點的含碳量(以質量計)可稱為 GHG 庫的碳庫存。
注 2:一個 GHG 庫可將其中的 GHG 轉移到另一個 GHG 庫。
注 3:GHG 捕獲和貯存是指在 GHG 進入大氣層以前從 GHG 源將其收集,并將收集的
GHG 貯存到 GHG 庫。
2.5GHG 排放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在特定的時段內釋放到大氣中的 GHG 總量(以質量單位計算)。
2.6GHG 清除greenhouse gas removal
在特定時段內從大氣中清除的 GHG 總量(以質量單位計算)。
2.7GHG 排放因子, GHG 清除因子greenhouse gas emission, greenhouse gas
removal factor
將活動數據與 GHG 排放或清除相關聯的因子。
注:GHG 排放和 GHG 清除因子可包含氧化因素。
2.8直接 GHG 排放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組織擁有或控制的
GHG 源
(2.2) 的 GHG 排放。
注:本標準從財務和運行控制的角度確定組織運行的邊界。
2.9能源間接 GHG 排放energy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組織所消耗的外部電力、熱力或蒸汽的生產而造成的 GHG 排放。
2.10其他間接 GHG 排放other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因組織的活動引起的,而被其他組織擁有或控制的
GHG 源
(2.2) 所產生的 GHG 排放,
但不包括能源間接 GHG 排放。
2.11GHG 活動數據greenhouse gas activity data
GHG 排放或清除活動的測量值。
注:GHG 活動數據例如能源、燃料或電力的消耗量,物質的產生量、提供服務的數量
或受影響的土地面積。
2.12GHG 聲明greenhouse gas assertion
責任方(
2.23)所作的宣言或實際客觀的陳述。
注 1:GHG 聲明可以針對特定時間,或覆蓋一個時間段。
注 2:責任方作出的 GHG 聲明宜表述清晰,并使審定員 (2.34) 或核查員 (2.36) 能根
據適用的準則進行一致的評價或測量。
注 3:GHG 聲明可通過 GHG 報告(2.17)或 GHG 項目策劃的形式提供。
2.13GHG 信息體系greenhouse gas information system
用來建立、管理和保持 GHG 信息的方針、過程和程序。
2.14GHG 清單 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組織的 GHG 源(2.2),GHG 匯(2.3)以及 GHG 排放和清除。
2.15
GHG 項目 greenhouse gas project
改變基準線情景中的狀況,實現 GHG 減排和清除增加的一個或多個活動。
2.16GHG 方案greenhouse gas programme
組織或
GHG 項目(
2.15)之外的,用來對 GHG 的排放、清除、減排、清除增加進行
注冊、計算或管理的,自愿的或強制性的國際、國家或以下層次的制度或計劃。
2.17GHG 報告greenhouse gas report
用來向目標用戶(
2.24)提供的有關組織或項目 GHG 信息的專門文件。
注:GHG 報告中可包括 GHG 聲明(2.12)。
2.18全球變暖潛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
將單位質量的某種 GHG 在給定時間段內輻射強度的影響與等量二氧化碳輻射強度影響
相關聯的系數。
注:附錄 C 給出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提供的全球變暖潛值。
2.19二氧化碳當量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CO2e)
在輻射強度上與某種 GHG 質量相當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 1:GHG 二氧化碳當量等于給定氣體的質量乘以它的全球變暖潛值(2.18)。
注 2:附錄 C 給出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所提供的全球變暖潛值。
2.20基準年base year
用來將不同時期的 GHG 排放或清除,或其他 GHG 相關信息進行參照比較的特定歷史
時段。
注:基準年排放或清除的量化可以基于一個特定時期(例如一年)內的值,也可以基于
若干個時期(例如若干個年份)的平均值。
2.21設施facility
屬于某一地理邊界、組織單元或生產過程中的,移動的或固定的一個裝置、一組裝置或
生產過程。
2.22組織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團公司、商行、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社團或其
結合體,或上述單位中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無論其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公營
或私營。
2.23責任方responsible party
有責任提供
GHG 聲明
(2.12) 和有關 GHG 支持信息的人。
注:責任方可以是個人,或一個組織或項目的代表,同時他們可以是雇用審定機構(2.34)
或核查機構(2.36)的一方。審定機構或核查機構可以由委托方或其他有關方(如 GHG 項
目主管部門)雇用。
2.24目標用戶intended user
發布 GHG 信息報告的組織所識別的依據該信息進行決策的個人或組織。
注:目標用戶可以是委托方(2.25)、責任方(2.23)、GHG 項目管理者、執法部門、
金融機構或其他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如當地社區、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等)。
2.25委托方client
要求進行審定(
2.31)或核查(
2.35)的組織。
注:委托方可以是責任方(2.23)、GHG 項目管理者或其他利益相關方。
2.26直接行動directed action
由組織實施的,旨在減少或防止直接或間接的 GHG 排放,或增加 GHG 清除,但未按
GHG 項目(2.15)來組織的具體活動或主動行為。
注 1:ISO 14064-2 給出了 GHG 項目的定義。
注 2:直接行動可以是持續進行的,也可以是間斷性的。
注 3:直接行動導致的 GHG 排放或清除的變化可以發生在組織的邊界內,也可以發生
在組織的邊界外。
2.27保證等級level of assurance
目標用戶(
2.24)要求審定(
2.31)或核查(
2.35)達到的保證程度。
注 1:保證等級是用來確定審定員或核查員設計審定核查計劃的細節深度,從而確定是
否存在實質性偏差、遺漏或錯誤解釋。
注 2:保證等級可分為兩類,即合理保證等級和有限保證等級。不同的保證等級,其審
定或核查陳述的措辭也有區別(關于審定陳述和核查陳述的例子,參看 ISO 14064-3 中的
A.2.3.2)。
2.28實質性materiality
由于一個或若干個累積的錯誤、遺漏或錯誤解釋,可能對
GHG 聲明(
2.12)或目標用
戶(2.24)的決策造成影響的情況。
注 1:在設計審定計劃、核查計劃或抽樣計劃時,實質性的概念用于確定采用何種類型
的過程,才能將審定員或核查員無法發現實質性偏差(2.29)的風險(即“發現風險”)降
到最低。
注 2:那些一旦被遺漏或陳述不當,就可能對 GHG 聲明作出錯誤解釋,從而影響目標
用戶得出正確結論的信息被認為具有“實質性”。 可接受的實質性是由審定組、核查組或
GHG 方案在約定的保證等級的基礎上確定的(關于上述關系的進一步解釋見 ISO 14064-3,
A.2.3.8)。
2.29實質性偏差material discrepancy
GHG 聲明(
2.12)中可能影響目標用戶(
2.24)決策的一個或若干個累積的實際錯誤、
遺漏和錯誤解釋。
2.30監測monitoring
對 GHG 排放和清除或其他有關 GHG 的數據的連續的或周期性的評價。
2.31審定validation
根據約定的審定準則(
2.32)對一個 GHG 項目策劃中
GHG 聲明(
2.12)進行系統的、
獨立的評價,并形成文件的過程。
注 1:在某些情況下,例如進行第一方審定的情況下,獨立性可體現在不承擔收集 GHG
數據和信息的責任。
注 2:ISO 14064-2,5.2 中對 GHG 項目策劃的內容作了說明。
2.32審定準則/核查準則validation criteria/verification criteria
在對證據進行比較時作為參照的方針、程序或要求。
注:審定準則或核查準則可以是政府部門、GHG 方案、自愿報告行動、標準或良好操
作指南等規定的。
2.33審定陳述validation statement核查陳述verification statement
向目標用戶(2.24)出具的為責任方(2.23)GHG 聲明(2.12)提供保證的正式書面
聲明。
注:審定機構或核查機構所作的聲明可涵蓋 GHG 排放、清除、減排或清除增加。
2.34審定員(或審定機構)validator
負責進行審定并報告其結果的具備相關能力的獨立人員。
注:本術語也用于從事審定的機構。
2.35核查verification
根據約定的核查準則(
2.32)對
GHG 聲明(
2.12)進行系統的、獨立的評價,并形成
文件的過程。
注:在某些情況下,例如進行第一方核查的情況下,獨立性可體現在不承擔收集 GHG
數據和信息的責任。
2.36核查員(或核查機構)verifier
負責進行核查并報告其過程的具備相關能力的獨立人員。
注:本術語也用于從事核查的機構。
2.37 不確定性uncertainty
與量化結果相關的、表征數值偏差的參數。上述數值偏差可合理地歸因于所量化的數據
集。
注:不確定性信息一般要給出對可能發生的數值偏離的定量估算,并對可能引起差異的
原因進行定性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