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驗廠輔導---Apple 供應商責任標準---負責任的礦物采購五(廠2017最新標準)
5 報告
供應商應根據《經合組織指南》發布有關其盡職調查的信息,并應向 Apple 提供合理的文件證據,證明其遵循了該標準,其中包括應要求 (除非與 Apple 另有約定) 向 Apple 提供所有相關輔助記錄。
5.1 供應鏈調查和盡職調查驗證或審核報告
供應商應提供其供應鏈調查的證據,以及根據特定風險和相關礦物對指定礦物加工廠進行驗證或審核的證據:
? 對于與錫、鉭、鎢和金相關的沖突問題,供應商應填寫無沖突采購倡議組織的沖突礦物報告模板,每年向 Apple 報告兩次
? 對于鈷和其他相關供應鏈調查,供應商應每年向 Apple 報告一次,或經 Apple 同意后,通過其他認可的行業報告機構完成報告。報告格式應采用指定的 Apple 模板 (如果適用)或廣泛接受的同等行業模板 (如果有)供應商應向其供應鏈傳達以下報告要求 (應根據《經合組織指南》執行),以確保其供應鏈中的礦物加工廠和礦業公司滿足這些要求。
供應鏈層級:礦物加工廠
須采取的供應鏈調查和盡職調查報告措施:
? 在供應鏈信息 (如原產國/地區或供應商身份信息) 由于優先采購權利而受到限制的情況下,向客戶或認可的第三方提供供應鏈調查信息,以匯總整個礦物供應鏈的報告,用于生成下游報告
? 如果礦物加工廠提供的是次生材料,礦物加工廠可能需要根據要求報告其采購的回收或廢料產品的百分比
? 礦物加工廠應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和驗證或審核狀態;在適用情況下,礦物加工廠應列在認可的第三方的網站上
供應鏈層級:礦業公司
須采取的供應鏈調查和盡職調查報告措施:
? 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相關礦物采購來源礦山和經營情況
? 礦業公司應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驗證或審核狀態;在適用情況下,礦業公司應列在在認可的第三方的網站上
除上述要求外,礦物加工廠應向客戶、Apple 以及認可的第三方組織提供本標準第 2.1、4.2 和 4.3 節要求的信息,以便擴大知情范圍。礦業公司應酌情向礦物加工廠、客戶或第三方組織提供此類信息。
5.2 警告風險的報告和通知
對于所有識別出的風險,供應商應自首次識別和報告之日起,將風險記錄以及對此類風險采取的后續措施的記錄保存至少 5 年。
如果發現與錫、鉭、鎢、金、鈷或其他指定相關礦物有關的任何警告風險,供應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Apple,收件地址為 duediligence@apple.com。
此類通知應包含合理的跟蹤信息,以識別可能含有受影響的相關礦物的商品。收到此類通知后,Apple 將向供應商提供額外的信息和處理規范。
供應商還應向 Apple 提供合理要求的任何額外信息。此類信息可能包括收集數據,以報告與相關礦物有關的已識別風險、緩解措施以及解決方案。
供應商應告知其供應鏈,風險報告應根據《經合組織指南》由礦物加工廠和礦業公司完成。
5.3 變更或例外情況報告
如有任何變更 (不重要的變更除外,具體需要考慮特定供應商的實際情況)、新信息或例外情況會影響之前提供的與供應鏈和風險調查的信息,或會影響例行年度報告期內提交的已識別風險報告,則應立即報告給 Apple。
在可行的情況下,如果供應商因其特殊境況知道其相關礦物采購會發生重大變化,則應及時向 Apple 提供信息更新。
供應商應將所有未能滿足本標準的任何報告、采購和盡職調查要求的情況及時通知 Apple,包括未能及時提供填寫完畢的沖突礦物報告模板或其他上游報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