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 最終報告的內容
最終報告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信息:
3.9.2.1 研究,試驗樣品和參照物的識別信息
a)描述性的標題;
b)通過編號或名稱(如IUPAC編號、CAS編號、生物學參數等)對試驗樣品的識別;
c)通過名稱對參照物的識別;
d)試驗樣品的特性,包括純度、穩定性和均一性。
3.9.2.2 與委托方和試驗機構有關的信息
a)委托方的姓名和地址;
b)涉及的試驗機構和試驗場所的名稱與地址;
c)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地址;
d)項目代表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所承擔的各研究階段(如果有);
e)對最終報告作出貢獻的專家的姓名和地址。
3.9.2.3 日期
實驗開始日期和實驗完成的日期。
3.9.2.4 聲明
列有已完成的檢查類型及檢查日期的質量保證計劃聲明,包括被檢查的研究階段,以及將任何檢查結果報告給管理者、項目負責人及項目代表(適用時)的日期。該聲明也將用來確認最終報告反映了原始數據。
3.9.2.5 材料和試驗方法的描述
a)方法和使用材料的描述;
b)擬參考使用的OECD試驗指南、其它試驗指南或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