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
標準
合約商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合約商還應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
基本要求
1.合約商應使用廢物定向法鑒別所有非危險廢物。
2.合約商應使用政府許可的固體廢物處理商。
3.合約商應建立固體廢物管理程序, 程序應包括:
a.指定并培訓專職員工負責固體廢物的分類。
b.用干凈的容器運送固體廢物。
4.合約商應做好以下記錄:
a.總廢物量
b.處理了的廢物量
c.循環使用的廢物量
5.詳細記錄處理的方法。
6.保持日常記錄以及每月一匯總。
7.合約商應建立固體廢物倉庫, 倉庫應:
a.分類存放。
b.有屋頂的。
c.有足夠的空間。
d.防水和防潮。
e.可循環使用的固體廢物用英文以及雇員的母語標明。
f.要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比如:滅火器)與禁止吸煙等標志。
g.要與廢液的儲存區分開。
h.安全。
i.保持干凈,整潔和整齊。
8.合約商應統計每月的固體廢物量, 處理量和回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