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懲戒
工作場所標準聲明:
員工應享有尊重與尊嚴。員工不應遭受任何體罰、性騷擾、心理虐待、口頭辱罵,或以罰款作為
懲戒措施。業務伙伴必須發布并實施不報復政策,允許員工向管理層或者我們直接表達他們對工作場
所條件的憂慮,且不用擔心遭受懲罰或失去工作。
4.8.1常用術語
1.騷擾:未經請求對個人實施不受歡迎的行為??赡苁且淮位蚍磸桶l生的行為。
2.傷害:不適當或過多使用或對待。
3.報復:員工因真誠地向管理層反映問題、在工廠審核中參加工人訪談、或協助工人投訴調查而受
到威脅或打擊。
4.無報復制度:禁止對工人采取任何懲罰措施并向員工保證他們可以向管理層或審核員反映問題或
投訴而不會受到管理人員或其它工人的打擊報復。
4.8.2相關法律文件
聯合國
§《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66年
國際勞工組織
§《終止雇傭公約》,1982年
§《反對刑訊及其它殘忍、非人道或有辱人格對待或懲罰公約》,198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