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衛生風險類
5.7 不合格產品控制
工廠應確保明確辨識和隔離不合規格的產品。
5.7.1 應建立和記錄不合規格或不合格材料控制的明晰規程,并由全體員工理解。其中包括作出最終處置決定之前有效辨識和隔離材料。
5.7.2 不合格材料應接受評估,決定是否丟棄、讓步接受、返工或作為他用。決定和理由應記錄在案。
5.7.3 應施行糾正行動、根本致因分析及防范行動,以避免再次出現不合格。所采取的行動應記錄在案。
5.8 外來貨物
應適當檢驗外來貨物的內含物、包裝完整性及潛在污染。
5.8.1 工廠應明文規定原材料及中間產品進貨規程,以確保外來貨物與購買或產品規格相符。其形式可能為:
? 購買訂單
? 送貨單。
5.8.2 收據和/或產品標識應有助于存貨適當周轉,并在適當情況下保證按照合適順序在產品規定保存期內使用材料。
5.9 所有材料、中間產品及成品的儲存
所有材料和產品的儲存應盡量降低污染或蓄意破壞的風險,保護產品安全、質量及合法性。
5.9.1 所有材料、在制品和產品應在儲存期間恰當識別和保護,采用合適的包裝保護產品免受污染。
5.9.2 應對儲存(包括廠外儲存)加以控制,保護產品免受污染,包括污損或異味以及蓄意破壞。進行廠外儲存時,采用廠內儲存同樣的工廠標準要求。
5.9.3 為防止污染,應建立書面規程適當隔離原材料、中間產品和成品。
5.9.4 工廠應確保處理危險化學品時應最大程度減小對產品的安全、質量及合法性造成的風險。
5.9.5 用于回收的材料應適當保護免于污染危害。
5.10 發貨和運輸
原材料及成品的發貨和運輸所采取的方式應盡量減少污染或蓄意破壞的風險,維持產品的安全、質量及合法性。
5.10.1 應確認所有產品和材料,并在配送過程中使用適當的外部包裝或在保護產品免受污染的條件下運輸。污染包括污損或異味的風險及蓄意破壞的風險。
5.10.2 應檢查所有貨盤。應丟棄受損、受污染或條件不良的貨盤。防止與成品或原材料直接接觸的木質貨盤污染產品。如使用木質貨盤,木質貨盤必須牢固、干燥、清潔、無損壞及污染。
5.10.3 所有公司所有的送貨運輸工具應包含在書面清潔計劃內,并保持清潔,盡量降低產品污染風險。
5.10.4 裝貨前,所有送貨運輸工具和運輸容器應進行書面規定的衛生檢查規程。
5.10.5 如果公司聘用第三方承包商,應訂立合伙或約定條款條件。本章節所有要求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或公司應通過《存儲和配送全球標準》認證。上述如無可能,則一般承運商應適當包裝,保護產品免于損壞、污染危害、污損及異味。
5.10.6 運輸工具駕駛者應遵守與本標準相關的工廠規章。
應對第三方運輸人員進入工廠進行控制,如有可能,提供相應設施免除其進入儲存或生產區域的需要。
6 人員
6.1 培訓與能力:原料處理、制作、加工、包裝和儲存區
基本
公司應確保所有人員皆按其業務活動獲得充分的培訓、指導及監督,具備承擔工作的能力。
6.1.1 所有人員(包括臨時工及承包商)工作前應獲得適當的培訓,并在工作全程獲得充分的督導。上崗培訓應當納入公司的衛生規定。
6.1.2 若人員從事產品安全、質量及合法性相關活動,應施予相應的培訓和資質評估。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產品檢測、測試和測量
? 校準
? 包裝印刷控制
? 制造程序控制點工作人員
6.1.3 公司應定期審查和記錄所有員工的資質,并提供適當的培訓。這可以是培訓、再培訓、訓練、輔導或在職培訓等形式進行。
6.1.4 應有培訓記錄。記錄應包括:
? 學員名字和出席確認
? 培訓日期及時間
? 課程標題或內容(如適用)
? 培訓提供者(外部或內部提供者)
如由外部機構代公司培訓,應有培訓記錄。
6.1.5 工廠應按照相關人員的培訓需求設置培訓計劃,并記錄在案。計劃至少應包括:
? 確認特定職位必須具備的資質
? 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行動,以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資質
? 審查培訓的效益
? 以適當的語言實施培訓
6.2 個人衛生:原料處理、制作、加工、包裝和儲存區。
工廠應制定個人衛生標準,減少產品受人員污染的風險。這些標準應適用于所生產的產品并為全體人員遵守,包括中介公司提供的人員、承包商以及生產設施的訪客。
6.2.1 個人衛生要求應制成書面資料,并傳達給所有人員。這至少應包括以下規定:
? 不可穿戴手表
? 除無裝飾的結婚戒指、結婚腕帶和耳釘耳環(連續單圈)外,身體外露部分不得佩戴珠寶首飾。
? 不可噴香水或須后水。
應定期檢查是否遵守規定。
6.2.2 進入生產區應洗手,并按適當時間重復執行,以將產品污染風險降至最低。
6.2.3 未經管理層同意,不可將個人物品和財產,包括個人手機,帶入生產區域。
6.2.4 應制定程序和書面規定控制個人藥品的使用和儲存,以減少產品污染的風險。
6.2.5 指甲應剪短,并保持干凈。不可戴假指甲或美甲,亦不可涂指甲油/亮光油。若訪客無法遵守規定,應實施適當的控制程序(如不接觸產品、使用手套)。
6.2.6 裸露皮膚上若有割傷或擦傷,應適當使用和產品顏色不同的彩色創可貼(以藍色為佳)。創可貼應由工廠分發,若工作涉及直接與食品或其他衛生敏感產品接觸的材料,應加以監督。在適當情況下,除創可貼外應加戴護指套或手套。
6.3 員工設施
員工設施應足以容納人員數目,且其設計和運作方式應能將產品污染的風險降至最低。員工設施應維持在良好、干凈的狀態。
6.3.1 進入更衣室應無需經過生產區,除非生產區內有適當的隔離通道。
6.3.2 應為所有原料處理、加工、制作、包裝和儲存區工作的人員提供儲物柜。儲物柜的大小應足以放置全部合理的個人物品,以及必須的防護服。
6.3.3 工廠分發的防護服和個人衣物不應放置于同一個儲物柜,若在同一儲物柜則應有效隔離。
6.3.4 儲物柜室和更衣室內應禁止飲食(包括吃糖果、嚼口香糖或煙草)及吸煙。
6.3.5 應有合適且充足的洗手設施,供工作前、休息前后或工作中必要時清洗雙手。此類洗手設施應至少提供:
? 適量且溫度適中的水,以鼓勵洗手
? 無味液體肥皂或泡沫
? 足夠的干手設備
? 提示標志,以提醒使用(包括以適當的語言標示)。
凡是處理與食品或其他衛生敏感產品直接接觸的材料,洗手設施應設于生產區的入口處。
6.3.6 廁所不應直接面對儲存、加工或生產區,以防止污染產品的風險。廁所應提供充足適當的洗手設施。
6.3.7 訪客及承包商設施應符合工廠的衛生政策。
6.3.8 所有帶入生產區域的食物應以清潔、衛生的方式存放。不可將食物帶入儲存、加工或生產區域。
6.3.9 生產或儲存區內應禁止飲食(包括吃糖果、嚼口香糖或煙草)及吸煙。若人員離開工作區實際上有難度,應提供經控制設施(例如四周由墻圍起、并有洗手設施的空間)。
6.3.10 只要是在遠離設備的限制指定區域內,可以準許從專用飲水機飲水和/或使用一次性錐形杯或防溢帶蓋子的容器喝水。
6.3.11 如當地國家法律允許,可允許在指定控制區域內吸煙。該區域應與生產和儲存區隔離,并有抽風設備將空氣排至建筑物外部。此外,建筑物內外的吸煙設施皆應妥善安排香煙廢棄物的處理。更衣室、生產區及儲存區內不得使用電子香煙和相關物質,僅有在指定的吸煙區內才可允許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