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在生產、取樣、包裝或重新包裝、儲存或運輸過程中,非預期的化學或微生物的雜質或外來物質進入到原料、中間產品、飼料添加劑或預混料中。
糾正措施: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采取糾正措施是為了防止再發生,而采取預防措施是為了防止發生。 ( ISO9000 : 2005 )
交叉污染:一種物料或產品被另一種物料或產品所污染。
危機:一個表示由于生產或供應不安全或非法的產品,對動物和/或人類健康造成立即或重大威脅的事件;其產品已脫離了飼料企業經營者的直接控制。 ( synopses from articles 15 & 19, Regulation178/2002/EC )
企業:任何從事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加工/生產和/或投放市場的飼料經營單位。 (Regulation183/2005/EC and adapted)
出口:向非歐盟成員國家投放自由流通的產品或有意向非歐盟成員國家投放自由流通的產品,該產品在歐盟成員國內生產。
飼料添加劑:天然物質、微生物或制劑,不屬于飼料原料和預混料,有目的地添加到飼料或水中用以實現以下一種或多種功能:
對飼料特性的有利影響;
對動物產品特性的有利影響;
對觀賞魚和鳥的顏色的有利影響;
滿足動物營養需要;
對動物飼養環境條件的有利影響;
對動物生長、性能或福利的有利影響,特別是對胃腸菌群或飼料消化率的有利影響;或具有抗球蟲或抗組織鞭毛蟲的效果。(Regulation 1831/2005/EC and Regulation 183/2005/EC)
飼料企業:任何從事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的生產、加工或發送的活動,無論是否贏利,無論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 (Regulation178/2002/EC and adapted)。
‘ 見生產、加工和分配階段’飼料企業經營者:負責確保在其控制下的飼料企業符合食品法規要求的自然人或法人。
(Regulation178/2002/EC and adapted). 見“飼料企業” .
飼料衛生:用于控制危害的必要措施和條件,以確保飼料添加劑或預混料適合于喂飼動物,并考慮其預期的用途。 (Regulation 183/2005/EC)
飼料原料:各種處于天然狀態、新鮮或青儲的植物或動物來源產品,或由這些產品加工的產品。有機或無機的物質,無論是否含有添加劑,目的是用于動物直接口服或加工后飼喂,制備成配合飼料或作為預混料的載體。 (Regulation 1831/2003/EC)
飼料安全:高水平的保證飼料(飼料、飼料添加劑或預混料)既對農場養殖的動物無害也對最終消費者無害。在標準中,“安全”一詞與“飼料安全”是同義的。
首次投放市場:指一種添加劑或預混料在制成后或進口后首次在歐盟添加劑或預混料市場上投放(參照“投放市場”) ( Regulation 1831/2003/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