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糾正和預防行動
9.8.1 機構應為計時實施糾正和預防行動制定政策和程序,還應為糾正和預防行動提供足夠的資源。社會績效團隊應確保這些行動有效地實施。
9.8.2 社會績效團隊應維持記錄,包括大事件記錄,至少應列出不符合SA8000標準之處,其根本原因,和采取的糾正和預防行動以及實施效果。
9.9 培訓和能力培養
9.9.1 機構應按照風險評估結果為全體員工實施培訓計劃以便有效執行SA8000標準。機構應定期測定培訓效果,并記錄它們的性質和頻率。
9.10 供應商和分包商管理
9.10.1 機構應對其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和下級供應商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符合SA8000標準。同樣的盡職調查也應應用于選擇新的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和下級供應商。該機構履行此要求最低活動應被記錄且包括:
a)和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下級供應商對于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有效的溝通;
b)對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下級供應商不符合之處帶來的重大風險進行評估;(注:“重大風險”的解釋可以在《指導文件》中找到。)
c)以合理努力確保這些重大風險已經被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下級供應商充分解決,或在適合的時間地點有機構進行解決,并根據機構的能力和資源按優先順序影響這些實體。(注:“合理努力”的解釋可以在《指導文件》中找到。)
d)建立審查活動并追蹤供應商/分包商、私營職業介紹所、下級供應商的實施情況以確保這些重大風險有效地得以解決。
9.10.2 當機構接收、處理或推銷來自被歸類為家庭工人的供應商/分包商或下級供應商的貨物和/或服務時,機構應根據本標準的要求采取有效的行動以確保給予這些家庭工人和該機構中的其他工人同等且充分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