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驗廠輔導---Apple 供應商責任標準---負責任的礦物采購二(廠2017最新標準)
負責任的礦物采購二
2 風險識別
供應商應首先了解供應鏈中相關礦物的礦物加工廠,從而識別供應鏈中的高風險。由于本標準中增加了新的相關礦物,Apple 將提供一個分階段過渡時間表,以便供應商針對新的相關礦物落實相應的風險識別要求。
2.1 供應鏈調查
供應商應調查相關礦物的供應鏈。該調查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或根據 Apple 的要求進行,并且應該包括:
? 每家供應商的與相關礦物有關的所有分包商和供應商的身份和位置信息
? 相關礦物的礦物加工廠的識別信息
? 所有相關礦物的原產國/地區
供應商應向其供應鏈傳達以下供應鏈調查要求,以確保其供應鏈中的礦物加工廠和礦業公司滿足以下要求:
供應鏈層級:礦物加工廠
調查供應鏈須采取的措施:? 對礦業公司層級/采礦層級的原生礦石原始來源/通過貿易商和中間商的次級原料來源層級進行供應鏈調查
供應鏈層級:礦業公司
調查供應鏈須采取的措施:? 對具體礦山進行供應鏈調查,包括在適用情況下對“作坊式”采礦負責任采購制度進行供應鏈調查 (例如,通過負責任采購計劃、標準或驗證/審核計劃批準的采集點)
詳見本標準第 5.1 節關于上述須采取的措施的報告要求。
2.2 風險調查
供應商應每年調查其供應鏈中的特定風險,無論這些風險存在于相關礦物的加工、貿易和運輸還是開采層級;供應商應盡合理努力進行跟蹤,判斷向 Apple 提供的商品是否伴有這些特定風險。
? 供應商應主動、定期參閱最新的國家/地區風險信息來源,以判斷相關礦物是否來源于或通過高風險區域運輸。
? 在可行的范圍內,供應商應要求礦物加工廠和礦業公司完成認可的風險評估,以收集相關風險的信息。
? 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供應商應使用多個信息來源判斷或確認是否存在高風險。信息來源可能包括政府、地方或國際非政府組織、民間社會團體、研究組織或其他第三方組織發布的一般風險通知和報告。
供應商應向其供應鏈傳達以下風險調查要求,以確保其供應鏈中的礦物加工廠和礦業公司滿足以下要求:
供應鏈層級:礦物加工廠
要求采取的風險調查措施:
? 判斷原產國/地區或運輸國/地區是否涵蓋高風險區域
? 判斷礦業公司或其他相關礦物來源是否為高風險實體
? 對所有自有和經營的設施/場所和所有采購或貿易關系完成認可的風險評估
? 審查并調查從 Apple 和任何其他來源收到的已識別的風險以及需要優先處理的風險 (包括任何疑似存在或已確認的高風險),并根據需要要求澄清
供應鏈層級:礦業公司
要求采取的風險調查措施:
? 對采礦現場層級的采礦做法以及自有和經營的設施完成認可的風險評估
? 審查并調查 Apple 識別的相關風險,以及與其經營、采礦和采礦關系所在區域相關的疑似高風險或已確認的高風險
供應商還應收集 Apple 可能要求的有關風險調查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