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背景信息, SA8000: 3. 健康與安全
近幾十年來,職業安全健康問題日益受到外界的關注??茖W和技術的進步使得分析和監測職業健康安全問題愈加準確,更能了解其中的來龍去脈,從而可以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處理。在國際和國家層面,強化的管理和立法框架規定了管理當局、雇主和雇員的任務、職責和權利。在企業層面(尤其在發達國家),為工人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環境成為了企業的共識。這是受嚴厲罰金和違反規定所要付出高昂代價驅使的,同時也可以節省成本、提高效率以及增強員工的忠誠度。
III.A. 國際標準
追求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是全社會的責任,要達到此目的,所有參與者必須通力合作。在核實職業安全健康問題時,審核小組應該考慮所有的利益相關者、立法和行為守則標準。除了參閱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外,審核小組應考慮所有與工廠所在國家、省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大多數的國家和省份都有固定的政府部門訂立法律監督職業安全健康問題。職業安全健康標準及指引可以為審核員提供詳細和有價值的信息。行業標準也可以為審核員在審核時對遇到的具體職業安全健康問題提供更好的視點。
大約有70個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和建議涉及職業安全健康問題,更多資訊請參閱國際勞工組織的運作守則、手冊和指引,譬如 《國際勞工組織關于職業安全、健康和工作環境》(安全作業方面)。請參閱http://www.ilo.org/safework.
以下列舉了部分對SA8000審核員有用的國際勞工組織標準。
1. 職業安全健康公約 155號及其并行的164號建議提出了國家職業安全政策的要求和循序漸進的預防措施。公約和建議也規定了雇主的職責:為雇員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 職業健康服務公約161號(1985年)及其并行的171號建議號召設立職業健康服務,為雇主、工人和工人代表提供建議如何通過預防措施維持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該公約和建議的重點是企業內部的職責界定、如何最有效地利用公司的資源以及雇主雇員之間的合作而非單純的管理架構。
3. 有關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170號公約(1990年)及其并行的177號建議旨在保護工人免受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對健康安全的影響。該標準著重界定了當局、供應商、雇主的責任以及工人在安全使用、儲存和處理化學品的職責和權利。
4. 預防嚴重工業事故公約174號(1993年)及其并行的181號建議旨在保護工人、公眾和環境免受嚴重工業事故的侵害。該公約和建議重點是預防和減少由于嚴重事故(包括危險品)產生的危害。
5. 有一系列關于如何處置具體毒素和制劑的公約,譬如石棉公約162(1986年)及其并行的172號建議;輻射防護公約115(1960年)及114號建議;鉛白(油漆)公約13(1921年);苯公約136(1971年)及144號建議(1971年)。
6. 其他有關如何處置特定風險和不同人群的公約有:職業性癌公約139(1974年)及147號建議;機械防護公約119及118號建議;最大載重公約127(1967年)及128號建議;孕婦保護公約(修訂版)183(1967年)及191號建議;青少年工人健康檢查(工業)公約77(1946年)。
III.B. 制造業中典型的危險和風險
以下列舉了普遍存在于工廠的安全健康問題,某些區域并不適用所有的情況,然而,審核員在沒有檢查核實具體之前不應盲目忽略。例如,暴露于石棉的情況看起來與玩具制造商毫無瓜葛,但審核員也要核實建筑本身是否含有石棉粉碎。在任何情況下,有關急救藥品、急救設施以及急救人員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循。
1. 潛在的健康危險
據國際勞工組織于2011年公布的數據,每年有超過二百三十萬人死于職業病或與工作相關的疾病,相當于每天死亡6300人(注14)。工作場所存有的危害,往往顯而易見,但有時卻異常隱蔽,因為長期暴露于化學品、輻射、石棉、粉塵和噪音會損害健康。據ILO統計,2002年發生工傷事故中,僅有大約15%是由于意外或暴力引起,另外的85%是由于更隱蔽因素引起,譬如傳染性疾病、惡性腫瘤、呼吸系統、神經系統等等。慢性職業性中毒都有潛伏期,這使得因果關系沒有直接的聯系、更難探尋病因甚至有時難以找回所有受影響的過往工人以提供恰當的治療和賠償。有鑒于此,職業健康危害的預防就變得至關重要。審核員應意識到所要審核行業的長期風險。
2. 接觸化學制品
大多數車間都使用危險化學品,而且可能引致形式各異短期和長期的健康危害,從輕微的刺激到癌癥。接觸化學品的風險取決于以下因素:劑量、濃度、接觸時間、接觸途徑(吸入、皮膚或攝?。?、與其他危險品的混合度以及員工本人對化學品的敏感度。一些國家都設立了危險品最高容許的暴露標準?;瘜W品濃度不應超過這些標準,最好保持可行的低水平濃度,這是因為在設立暴露標準時很少考慮到化學品混合以及不同人員對化學品敏感度的情況。
管理層應該識別并收集工廠內所有化學品的資料,供工人查閱。每種化學品都需要有預防信息譬如MSDS(物料安全數據表),并易于取閱。雇主應讓工人了解他們所接觸到危險品的性質和危險性。在工人必須暴露于危險品工作環境的情況下,雇主必須提供相關培訓予工人并定期監測工作場所的危險濃度,確保不超過最高容許濃度。
要最低限度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危害,應按以下步驟優先處理:
a) 例如,通過重新設計加工程序進而不使用危險的化學品或有害物質。
b) 考慮使用低毒或無毒的替代品替代當前所使用的。
c) 當使用有害物質時,要隔絕或密封其加工過程。
d) 使用局部通風排氣設備。
e) 使用一般或稀釋性通風。
f) 使用正確的且充足的個人防護裝置(PPE)。
g) 減少員工接觸(有害物質)的時間。
h) 要始終貫徹個人衛生習慣(例如,禁止在受污染區吃喝,要提供洗手設施,并處理受污染的PPE)。
i) 最后,必須建立溢出控制、急救和應急程序;一旦發生危險品的事故和意外,能在短時間內獲取。
化學品并非唯一存于工作場所的危險品。重金屬如鉛和汞也會造成對健康的巨大傷害,正如在工作場所吸煙一樣。工人或許不會將接觸危險品與不利的健康影響聯系在一起,接觸化學品所引起的惡心和頭暈現象往往會被誤認是由于高溫或疲勞所造成。
3. 接觸石棉和粉塵
吸入粉塵和石棉纖維會引起嚴重肺部和其他器官的疾病,而且對健康的危害要在接觸數年后才出現。塵肺病在一些國家(如中國)是引致職業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大約占其所有核實職業病的三分之二。
接觸石棉可引致疤痕型組織在肺部的積聚,從而導致肺功能的喪失——最后殘疾和死亡。危害健康的石棉纖維非常細小,肉眼不能看到。美國職安局(OSHA)設定了石棉的最大暴露值:8小時取樣平均值最大值為0.1纖維/立方厘米,30分鐘取樣平均值不大于1纖維/立方厘米。
接觸石棉可引致綿纖維吸入性肺炎、褐色肺病和癌癥。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建議使用垂直淘析器或類似器具每半年監控石棉含量??晌胧薜谋┞吨到楹趺苛⒎矫卓諝?00-1000毫克之間(8小時加權平均值),同時取決于不同的工作種類。
接觸木屑粉塵引致形形色色的健康問題:鼻喉發炎、過敏反應、接觸性皮炎以及中鼻腺癌。吸入滋生于木材的真菌和霉以及木材處理過程中的化學殘留物如甲醛和環烷酸銅會引致其他健康問題。木屑粉塵的暴露值和濃度值是由具體木材種類決定。如果審核小組認為木屑粉塵問題尤其嚴重,則應了解具體的木材品種,在此基礎上運用合適的標準和測量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