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進貨原料的處理
7.4.1. 進貨原料的來源
良好質量供方的批準和重要成分的選擇是任何經營者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
差的原料會導致質量差的最終產品的生產。而且還可能危害經營者整個過程的安全。所有經營者因此應特別重視確保其供方和材料所需的質量和標準。
管理要求
a) 采購信息應描述擬采購的產品,適當時應包括產品的批準要求。
b)所有原材料的選擇和批準應考慮到他們的產地、運輸、儲存、和處置。
c) 應記錄任何有關原材料的潛在危害
d) 每種原材料都應有一份書面的規格,包括質量協議,當發生變化時應得到更改。
e) 除了產品的可分析特性之外,適當時規格還應包括直接關系到產品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物質的詳細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涉及HACCP體系要求的任何危害或限值。
f) 適當時,應規定分析監控的要求。
g) 當原料是來自于非歐盟國家的飼料添加劑或是預混料時,需要一份供應商出具的書面的確認報告,證明供貨商遵守現行的歐盟飼料法規。證明這些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的生產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見附錄8“產品實現符合歐盟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法規導則”
h) 經營者應有一份合格供方名單并且定期對供方重新評審。
i) 經營者應根據供方按經營者的要求提供產品的能力評價和選擇供方。應建立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的準則。
j) 應保持所有供方評價結果,由評價結果而采取的必要行動的記錄,以及相關的分析和監控結果。
實現要求
k) 每種原材料都應該對相關的潛在危害進行評估。這應根據HACCP原理和關于飼料衛生的(EC)No 183/2005范圍下的所有物質進行分析。
I) 應檢查以證明這些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的生產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見附錄8“產品實現符合歐盟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法規導則”
確保:
* 對新的供方有審批程序;
* 有一份即時更新的合格供方名單, 對合格供方進行評審和重新評估
* 按照預先規定的間隔進行評審;
* 原材料的采購都參照相應的規格進行;
* 規格考慮到飼料安全和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