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藥品 GMP 實施解答(三十六)
1.問:我公司生產非最終滅菌的生物制品,半成品經歷配制和除菌、超濾工藝,成品又經歷配制和除菌過濾工藝。那么,半成品和成品的配制和除菌工序可否在 C 級區進行?
答:該問題與產品生產工藝有直接關系。雖然半成品和成品均有除菌工序,但是企業應知曉兩者對過濾前的工藝控制和過濾后的工藝控制對潔凈級別有無區別,是否有可能造成交叉污染。這一點必須結合工藝工序和控制參數來確定。除此之外,在什么樣的級別進行操作,還須綜合考慮企業的設備、設施、生產操作和清洗、滅菌以及過濾器安裝的方式。
2.問:生產非最終滅菌的小容量注射劑(西林瓶灌裝),是否可以使用灌封軋蓋一體機?如果不采用灌封軋蓋一體機,單獨軋蓋機使用捕塵設備能被認可嗎?因為我們做過實驗,使用捕塵設備可能會對氣流組織形式有影響。
答:《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 年修訂)》沒有規定企業必須使用什么樣的設備。通常軋蓋會產生顆粒,所以灌封和軋蓋不宜采用簡單的灌封軋蓋一體機,要根據灌封軋蓋一體機的具體結構來定是否可以使用,但必須確保軋蓋工序的金屬細屑不影響到產品的灌封工序。并且,還應進行動態和靜態的確認,尤其應該關注動態生產時,軋蓋操作是否會對灌封區域的氣流組織和塵埃粒子等造成的影響。如果已確保已壓塞產品的密封性,單獨的軋蓋操作可以在 C 級或 D 級背景下的 A級送風環境中進行,一般不需使用額外的捕塵設備。如果采用捕塵設備,需保證操作層面的氣流組織形式為單向流。
3.問:公司建立了短時間停電空調系統處置相關 SOP,停電 30 秒后空調系統恢復,經過驗證,潔凈室內潔凈度仍能符合規定。那么,潔凈區在空調系統停機后,空調系統在已驗證時間內(30 秒)再次開啟是否還必須要進行潔凈度測試后才能使用。
答:通常而言,如果已經驗證該系統停機 30 秒以內再次開啟,實際工作中可以不進行潔凈度測試而直接使用潔凈室。但是,企業還是應當根據潔凈區域是否為高風險操作區,是否為重要程度較低操作步驟的潔凈區而采取不同的方式,例如,對于進行非最終滅菌產品灌裝的高風險操作區,可能至少需要同步進行環境監測。而對于器具清洗等區域,可能根本無需進行潔凈度測試。企業應根據自身生產工藝和廠房設施設備的情況自行決定。
4.問:炭疽桿菌、肉毒梭狀芽胞桿菌和破傷風梭狀芽胞桿菌制品須在相應專用設施內生產。相應專用設施是否認可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相鄰的不同空調控制系統?如果在同一建筑物內相鄰是否被認可呢?
答: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風險,《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 年修訂)》附錄 3 生物制品第十八條從設施的角度提出了要求:致病性芽胞菌操作直至滅活過程完成前應當使用專用設施。炭疽桿菌、肉毒梭狀芽胞桿菌和破傷風梭狀芽胞桿菌制品須在相應專用設施內生產。該三產類品使用專用設施(而并非要求廠房嚴格分開)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風險即可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三類產品可采用在同一建筑物內相鄰的不同空調控制系統,但應注意空調系統的排風出口和新風進口處可能的交叉污染,并在設計時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