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記錄顯示放行的成品符合現行規格書、已核準的簽樣及合適的法規要求。(記錄)
滿分 (20 分):檢查人員必須審核所有的成品和工藝記錄,以確定成品是否符合現行規格書。產品必須符合所有的相關法規要求。
輕微不符 (15 分):質量檢查記錄包括有個別的數據錯誤或遺漏。但在工藝檢查時未發現任何不符規范的法規問題或成品放行不符規范的行為。
嚴重不符 (7 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將構成嚴重不符:
? 記錄中存在許多遺漏或錯誤,但未造成不合格的成品被放行。
? 記錄不完善,不符相關法規的要求。
? 過程審核顯示,存在對成品質量和安全構成負面影響的行為。
零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將被給予零分處理:
? 質量控制記錄顯示系統性失控,出現大量記錄缺失或不完善。
? 存在任何放行不合格成品的行為:計算誤差、疏忽和失誤等。
? 存在不符法規要求的成品被放行的行為。
?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嚴重不符點的組合。
? 無記錄。
1.4 根據審核員的觀察,成品符合規格書的要求,且任何不符之處已得到妥善處理。(觀察)
滿分 (10 分):審核員應對成品進行評估,或觀察車間工作人員對成品所進行的檢查,且對成品是否符合規格要求進行評價。成品評定使用的方法必須符合質量程序和百勝規格書的要求。如果成品評定不符合規格要求,不合格品必須得到妥善處理。如果供應商在檢查之日未生產百勝產品,則此次檢查的分數評定為“不適用”。
輕微不符:在此檢查點無輕微不符類別。
嚴重不符 (3 分):個別的成品不符合規格要求, 且在如何合適處理不合格品時出現延誤。
零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將被給予零分處理:
? 產品不符合規格書要求,不合格產品未得到合適處置,產品未被暫扣
? 多于一次觀察到產品未正確包裝、標識或稱重且無糾正措施
? 過程中觀察到對產品質量或安全構成負面影響的操作行為
? 產品有潛在的安全風險并且無合適處理措施
1.5 根據標準要求建立實驗室測試規程。(程序和觀察)
滿分 (10 分):使用規范的測試方法和/或程序對原材料、包裝材料和成品進行理化測試。測試儀器和設備應處于良好的維護狀態。
輕微不符 (7 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將構成輕微不符:
? 個別測試規程遺漏。
? 個別測試規程不完善。
嚴重不符 (3 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將構成嚴重不符:
? 使用未經核準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測試。
? 存在少量測試規程遺漏。
? 少量測試規程不完善。
零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將被給予零分處理:
? 多個測試規程遺漏。
? 多個測試規程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