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2015認證合規性評價方法
一、評價的方法
評價方法要符合實際情況。通常組織在開展合規性評價時,主要采用對文件和記錄進行評審的方法。從實踐看,這樣做很難確保合規性評價結果的客觀有效,要全面正確地開展這一工作,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方法組合:
文件與記錄評審。將組織制定的各類文件與法律法規相比較,查看各種數據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與標準存在差異。
與組織各方面人員面談,通過面對面的交流獲取信息。
直接觀察和設施巡視。在組織的管理、生產、儲運等各現場巡視,尤其要重視對環境設備設施的檢查和巡視。
根據樣品分析或試驗結果進行評價。
二、應注意的問題
合規性評價應由各職能部門和重要崗位共同實施,而不應該僅僅是環境管理體系歸口部門的工作。
合規性評價所需的數據和信息收集渠道是否已建立。
合規性評價結論應建立在有重大環境影響的關鍵特性和環境績效進行例行監測和部門交流的基礎上。
保存完整的“合規性評價”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