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產品 要求
7 .1.1. 產品相關要求的確定
經營者應確定:
a) 與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
b) 消費者指定的要求,包括一些與產品運輸和售后服務的要求,以及
c) 消費者沒有明示,但特定或預期的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要求。
確保:
* 有一套體系來識別外部要求:
* 外部要求被傳達和遵守:
* 要求和遵守被文件化;
* 顧客指定的要求應被控制和執行。
7.1.2. 產品要求的符合
生產經營者應監控產品符合相關的要求并且必須確保:
a) 被定義的產品要求
b) 操作者有能力滿足定義的要求;并且
c) 對出口到歐盟以外國家的,以及按照規章不能在歐盟市場上市的產品名單和產品處理方法應在生產經營者的管理體系中體現。如果經營者交易不符合歐盟要求的產品,經營者應保留一份在歐盟市場及非歐盟市場交易的產品名單。當產品要求變化時,生產經營者必須確保相關文件被更改,同時相關人員應了解這些改變的要求(又見7.3.2)。
確保:
* 有符合明確要求的程序。
7.1.3. 與顧客溝通
生產經營者應通過有效的方式確定和完善與顧客之間在以下方面的溝通 :
a) 產品信息;
b) 查詢,合同或是訂單的處理,包括修改;和
c) 顧客反饋,包括投訴。
確保:
* 有相關產品的信息;
* 有與顧客信息的交流;
* 顧客提供信息的接受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