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器械監管落實“四個最嚴”
2017年3月10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2017年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計劃》,明確了上海局今年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主要任務。同時以附件的形式發布了生產、經營企業及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要求及考評標準,詳細部署了醫療器械不同生命周期的檢查頻次及覆蓋率:
(一)針對“無菌類、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類、體外診斷試劑、設備儀器類等實施三級監管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及醫療器械進口總代、經營需冷鏈儲運產品企業、上年度存在行政處罰,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各區市場監管局每年檢查不少于一次。
(二)針對“角膜接觸鏡類和計劃生育類三級監管企業”,各區可視轄區監管情況監管頻次適當調整,但年度監管頻次最低不得低于該類企業總數的35%。對二級監管的經營企業,各區市場監管局日常檢查頻次不低于二級監管企業總數的50%,對一級監管的經營企業日常檢查頻次不低于一級監管企業總數的35%。
(三)針對“企業從事網上醫療器械交易行為”,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將納入日常監管內容,實行線上線下一體化管理,監管頻次與企業的分級監管頻次相同。
(四)針對“為其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提供貯存、配送的經營企業”,市局組織每年檢查不少于一次。
《2017年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計劃》概要內容
---總體目標
按照“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總體要求,主動服務科創中心國家戰略,緊緊圍繞守住安全底線、促進產業發展兩大目標,加強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監管,圍繞“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強化依法監管、精準監管、協同監管,堅持“問題導向,防范風險,分級監管,源頭防控,責任分明”的原則,推進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醫療器械企業誠信自律意識和質量管理水平,提高本市醫療器械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用械安全。
---主要任務
(一)落實“放管服”要求,全力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
(二)堅持嚴格準入,規范醫療器械研究管理,加強上市前監督
1.規范醫療器械備案管理。
2.加強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監管。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分類分級監管,提高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靶向性
1.基于產品和企業管理風險,開展有針對性的精準監管。
2.開展跨區飛行檢查,推進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分層隨機和檢查結果公開。
3.啟動高風險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跟蹤檢查。
4.切實做好2017年醫療器械監督抽驗工作。
(四)加強醫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召回,切實提高風險管控
(五)加強績效評估和考核,保障醫械監管任務實施質量
1、開展第三方績效評估,促進監管效能。
2、明確年度考核要求,開展督促檢查。
3、加強總結分析,按時報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監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