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獲得有機產品認證,需要由有機產品生產或加工企業或者其認證委托人向具備國家批準資質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提出申請,按規定將申請認證的文件,包括有機生產加工基本情況 、質量手冊、操作規程和操作記錄等提交給認證機構進行文件審核、評審合格后認證機構委派有機產品認證檢查員進行生產基地(養殖場)或加工現場檢查與審核、并形成檢查報告,認證機構根據檢查報告和相關的支持性審核文件作出認證決定、頒發認證證書等過程。獲得認證后,認證機構還應進行后續的跟蹤管理和市場抽查,以保證生產或加工企業持續符合《有機產品》國家標準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要求。進行現場檢查的有機產品認證檢查員應當經過培訓、考試、面試并在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注冊。
截止日前,根據國家認監委網站信息顯示,經國家認監委批準可以開展有機產品認證的機構全國有26家,其中北京最多,為12家;浙江省3家,遼寧、黑龍江均為2家;此外,上海、廣東、陜西、湖南、吉林、江蘇、新疆這7個省、市、自治區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均為1家。不在此列的都不可以進行有機產品認證,26家機構名單如下:
北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
北京中合金諾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愛科賽爾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五岳華夏管理技術中心
北京五洲恒通認證有限公司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中食恒信(北京)質量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北京中安質環認證中心
北京東方嘉禾認證責任有限公司
北京東方縱橫認證中心
杭州萬泰認證有限公司
浙江公信認證有限公司
杭州中農質量認證中心
遼寧遼環認證中心
遼寧方園有機食品認證有限公司
黑龍江省國安產品質量安全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黑龍江省農產品質量認證中心
上海色瑞斯認證有限公司
廣東中鑒認證有限責任公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認證中心
湖南歐格有機認證有限公司
吉林省農產品認證中心
南京國環有機產品認證中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規定,不是這26家機構認證的產品均不屬于有機產品。同時,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等其他誤導公眾的文字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新實施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取消了有機轉換標志,意味著外包裝標識有“有機轉換食品”的商品不是有機食品。而目前仍然還有一些廠商還在使用有機轉換標志或作為宣傳噱頭。
新辦法還有另一明顯變化,即增設了“有機產品進口”一章。其中,規定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商或者代理商在進口有機產品時,應提供有機產品的認證證書復印件、有機產品銷售證復印件、認證標志和產品標志等,特別是雖未獲中國有機產品認證,但其包裝、標簽及產品說明等資料中標注了“有機”或“ORGANIC”等文字標志的,應對相關描述內容進行整改,不得作為有機產品銷售。也就是說,所有進口至中國市場銷售的有機產品,即使在國外已通過外國的有機認證,也必須再通過中國的有機認證方可標示為“有機產品”。
這里的"有機"是指一種產品生產、加工方式,而非"有機化學"。根據我國《有機產品》國家標準(GB/T 19630-2011)的規定,有機產品是指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符合該標準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我國《有機產品》國家標準規定,有機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得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
為保證有機產品的可追溯性,國家認監委要求認證機構在向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企業發放認證標志或允許有機生產企業在產品標簽上印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前,必須按照統一編碼要求賦予每枚認證標志的一個唯一編碼,該編碼由17位數字組成,其中認證機構代碼3位、認證標志發放年份代碼2位、認證標志發放隨機碼12 ,并且要求在17位數字前加"有機碼"三個字。每一枚有機標志的有機碼都需要報送到"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網址http://food.cnca.cn),任何個人都可以在該網站上查到該枚有機標志對應的有機產品名稱、認證證書編號、獲證企業等信息。
對于加貼的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采用暗碼形式標注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旁,刮開涂層即可獲取。對于在產品標簽或零售包裝上印制的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采用明碼形式標注“有機碼”字樣旁。
如果發現了假冒有機產品,應該向哪里投訴?
一是向認證機構進行投訴;
二是撥打12365、12315向所在質監、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三是可以向國家認監委進行投訴舉報,國家認監委投訴受理電話為:010-82262671。